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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清水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输变电工程拟审批公示

来源:核与辐射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0-06-23 20:32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对《湖南衡阳清水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0

邮编:421001

联系电话:0734-289289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衡阳清水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输变电工程

建设地点

衡阳市石鼓区

建设单位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衡阳供电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省湘电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清水110kV变电站为户内变电站,现有1台主变,容量50      MVA。本期新增2号主变,容量50      MVA,新增(3.6+4.8Mvar容性无功装置。另将湛佳塘~三角塘T接清水变110kV线路“T”接点开接,改为湛佳塘~三角塘剖入清水变110kV线路,线路全线利旧。

工程静态总投资为13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2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9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电磁环境:

1对于变电站,严格按照技术规程选择电气设备,对高压一次设备采用均压措施。

2)控制配电构架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确保输电线路附近居住等场所的电磁环境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要求。

3)对于架空输电线路,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此外,架空输电线路经过不同地区时亦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设计导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

2、噪声:选择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设备,依法限制夜间施工,施工均应安排在白天进行。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同时夜间禁止高噪音设备作业;对运输车辆司机进行严格的培训教育,禁止随意鸣笛,避免噪声对道路附近居民产生影响。选用低噪声变压器,确保距主变1m处噪声控制在65dBA)以下;运行期输电线路产生的噪声较小,基本不会对当地背景噪声产生影响。

3、废水:合理安排工期,避免雨季施工;采购商砼施工,弃土弃渣妥善处置;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居住,少量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居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4、生态环境:变电站扩建在围墙内进行,对站外生态环境不产生影响;施工结束后,对裸露地表采取绿化修复。

5、固废:施工人员和巡检人员生活垃圾放置环卫部门指定点处理;施工余土及时外运;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飞扬等),收集到指定地点,集中运出。运行产生的废旧蓄电池和变压器油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流入事故油池的事故油,也交由具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6、扬尘: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建筑垃圾合理堆放,定期清运;工程附近的道路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施工场地严格执行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建筑垃圾100%规范管理、工程机械尾气排放100%达标。

7、运行管理和宣传教育:

1)张贴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2)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

3)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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