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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金虹传媒包装印务有限公司全自动彩印包装印刷基地项目“三同时”验收公示

来源:市环境监察支队   发布时间:2016-12-08 00:00

  项目名称:全自动彩印包装印刷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衡阳市金虹传媒包装印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衡阳市衡南县云集工业园文化产业园

  一、项目基本情况:

  衡阳市金虹传媒包装印务有限公司全自动彩印包装印刷基地项目位于衡阳市衡南县云集工业园文化产业园,项目北面紧邻黄金路,项目东、南面为工业空地,西面为拟建的衡南鑫城电力安装有限公司及衡阳市明江泵业有限公司用地。总投资4000万元,环保投资45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2000㎡,现已生产厂房三栋、职工宿舍一栋。

  二、环保执行情况:

  2012年8月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完成了《全自动彩印包装印刷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 2012年12月衡阳市环保局对该项目环评报告表予以批复(衡环评〔2012〕年131号),项目落实了环评批复中的环保措施,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

  三、验收监测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主要锅炉冷却水及生活污水,锅炉冷却水大部分循环使用少部分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云集污水处理厂管网。其排口监测的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氨氮、总氮、总磷等污染物因子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项目一台4t/h蒸气锅炉供热,燃料为生物质,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排放,其废气中监测的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林格曼黑度等的结果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废气东、南、西、北侧4个监测点位的苯、甲苯、二甲苯的污染物因子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浓度最大值为0.1809mg/ m3(参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TVOC标准0.60mg/ m3);厂界噪声东、南、西、北侧4个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项目原料油墨罐(桶)交原料厂家回收,含废油纱布手套、机修废润滑油均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区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到垃圾场填埋处理。

  审批联系人:胡艳萍

  电话:2892878

  受理日期: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

    验收监测报告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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