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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泰丰离合器有限公司离合器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来源:市环境监察支队   发布时间:2016-12-15 00:00

  项目名称:衡阳市泰丰离合器有限公司离合器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衡阳市泰丰离合器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衡南县云集工业园

  验收监测单位:湖南华科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衡阳市泰丰离合器有限公司离合器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衡南县云集工业园内,项目北临云集大道,西临兴园路,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3万元),总建筑面积为7000m2,其中主车间3530 m2、综合楼2745 m2、热(锻)车间725 m2。建设年生产农用拖拉机离合器190型、2515型、130型共2万只的生产规模。主要建筑物包括综合楼、主车间、热(锻)车间等。

  二、环保执行情况:

  该项目于2012年5月由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并于2013年5月通过衡阳市环境保护局的环评审批。2016年12月由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该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情况说明,12月14日通过衡阳市环境保护局的变更环评审批。项目落实了环评批复中的环保措施,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

  三、验收监测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经隔油池进入排入云集污水处理厂管网,其总排口中的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污染物因子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食堂油烟废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相关标准要求。浸漆工艺产生的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米高管导外排,其监测废气中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的污染物因子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测的3个点位中的粉尘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界噪声东、南、西、北侧4个监测点位的昼、夜间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固体废物有废活性炭、废乳化液、废油漆桶均属危险废物,收集在厂区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机加工产生的金属屑收集后外售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运到垃圾场填埋处理。

  验收联系人:陈卫东

  电话:2892841

  受理日期: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

  验收监测报告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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