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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云龙山陵园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来源:环境影响评价科   发布时间:2016-12-16 00:00

  经审议,2016年12月16日,我局拟于近日内拟批准《衡南县云龙山陵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2892887

  联系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衡南县云龙山陵园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衡阳市衡南县云集镇滨河社区居委会(原高堡村)、江新村

建设单位

衡南县民政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整个项目分为两片区:公墓山和服务区,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为26hm2(合390亩),其中包括公墓山面积20hm2、服务区面积6hm2,年火化遗体400具,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公墓山总占地20hm2,分为13个区域,分别为:永寿园、永安园、永福园、永康园、崇德园、朗慈园、永宁园、明孝园、长兴园、长义园、长隆园、长礼园和怀德园,各园设罐葬及骨灰盒石材墓,其中骨灰盒石材墓分为高中低三档,比例132,每档次设单墓、合墓,比例41。服务区总占地6hm2,包括建筑物、广场和停车场等,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6500m2,其中包括殡仪馆建筑面积2906.3m2、生活办公楼建筑面积2237.12m2、便民楼建筑面积1008.69m2和辅助用房347.89m2,并配套建设给排水、电力电讯、消防等公用工程和废气治理、污水处理、噪声污染防治、垃圾收集等环保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遗体清洗废水、殡仪车清洗废水、殡仪馆员工及治丧人员生活污水。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化粪池/隔油沉淀池+地埋式生物接触氧化+二氧化氯消毒”污水处理工艺。殡仪馆产生的遗体及殡仪车清洗废水,其本身可能还含有药物、消毒剂、诊断用剂、病原性微生物以及病毒等,必须进行消毒处理。含有传染病、结核病等病源遗体,本评价要求必须在医院里进行清洗完毕后,才可运至殡仪馆进行处理。生活污水中的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一并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经水渠外排至项目北侧的农灌渠。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营运期的废气主要为焚烧遗体及遗物过程中产生的火化机废气((包括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鞭炮废气、汽车尾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和食堂油烟废气。火化机废气:有组织废气,遗体及遗物火化过程中会产生二噁英、烟尘、COSO2NOx等污染气体,火化机有组织废气经尾气处理系统处理后,经15m高的烟囱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低于《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83-2015)表2中的排放限值,能达到排放要求。无组织废气:本项目火化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量较小。项目H2S无组织源强为0.006kg/hNH3无组织源强为0.004kg/h,经估算模式(screen3)计算,本项目火化车间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70m,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根据现场踏勘调查和总平面布置图可知,项目火化车间边界100m范围内无敏感点,因此本项目不存在环保拆迁,同时,在此范围内不得新建任何工矿企业以及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鞭炮废气:本项目殡仪服务时在燃放鞭炮的过程中会释放出大量的COSO2NO2等有害气体。鞭炮燃放废气属于无组织排放,其持续时间较短,鞭炮集中在鞭炮燃放处燃放,并在周边种植树木,加强绿化,可以减小鞭炮废气对环境的影响。汽车尾气:本项目建成后,停车场面积约为8900m2,汽车尾气为无组织排放,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加强汽车停车场规范化管理,保证行车路线的通畅,合理设计通车路线,尽可能缩短车辆在进出口到停车泊位的距离和行车时间,从而减少尾气的排放。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汽车尾气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在允许范围内。污水处理站恶臭:项目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可能会产生恶臭气体,属于无组织排放,主要来自格栅、调节池等装置,恶臭的主要成分为硫化氢、氨、硫醇类等物质。这些恶臭气体若不经过相关防护措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较大的危害。本项目要求建设单位按照环评所要求的防臭措施,这样污水处理站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食堂油烟:环评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净化效率不低于75%)处理后再排放。达标后的食堂油烟由专用烟道送至食堂楼顶高空排放(3)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营运期的噪声主要为项目冷藏室压缩机、火化车间引风机等设备噪声、污水处理站水泵及风机产生的噪声、鞭炮燃放处的鞭炮噪声和礼仪厅内的乐队奏乐噪声以及厂区进出车辆的噪声,噪声值一般在75~87dB(A)之间。在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项目鞭炮燃放处所产生的噪声已出现超标现象,夜间噪声均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要求采取环评所建议的防护措施使之达标。项目噪声超标主要是来自燃放鞭炮所引起的,其噪声为瞬时噪声,其影响将随着仪式的结束而消失。(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建成营运后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治丧人员和员工生活垃圾、鞭炮燃放产生的废纸屑等、旋风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以及废活性炭。燃放的鞭炮废纸屑等应及时清扫收集至厂区垃圾站内,防止因起风等原因造成纸屑四处飘落。所有生活垃圾要做到日清日扫,集中收集至厂区垃圾站内,垃圾站内所有垃圾要及时统一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外运至衡南县毛塘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旋风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和火化车间活性炭罐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在火化车间南侧设置一个危废暂存间,该部分固废采用专用的容器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综上所述,本项目固废均得到有效综合回收利用处理,各治理措施针对性较强,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个人调查表16份,收回有效调查表16份,均为合格卷。本次公众参与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影响的村委会及其它毗邻的相关企业单位等(衡南县云集镇人民政府、衡南县福利中心、衡南县云集镇滨河社区居委会)共发放调查表3份,回收3份,回收率100%100%的公众认为如果本项目按环保要求对各污染物等进行治理,确保达标排放,就可接受本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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