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 > 

衡山县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来源:环境影响评价科   发布时间:2016-12-26 00:00

  经审议,2016年12月26日,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衡山县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2892887

  联系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衡山县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衡山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内(开云镇青山村)

建设单位

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征地面积为21487m2,近期总建筑面积约4212.5m2,包括压缩车间2880m2、机修车间300m2、综合楼1020m2和门卫室12.5m2,并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等公用工程和废气处理、污水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近期(2017年)日处理垃圾设计规模为300t/d,远期(2020年)设计规模为600t/d,压缩垃圾日产日清,近期送衡阳市第二垃圾填埋场填埋,远期送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废水主要有垃圾压装时产生的渗沥液、车间、设备冲洗废水、洗车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其中渗沥液和车间、设备冲洗废水汇入厂区污水池混合成综合废水。①综合废水:项目垃圾渗沥液和车间、设备冲洗废水经管道汇入污水池混合成综合废水,再用吸污车定期运送至衡山县污水处理厂与生活污水一并处理。本项目污水池内综合废水污染物浓度较高,为保证出水水质达标和衡山县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本次评价要求在衡山县污水处理厂附近修建一个调节槽,容积宜不小于150m3,为防止雨水混入要求加盖,项目渗沥液和车间、设备冲洗废水混合成综合废水后由吸污车运送至该调节槽,再用水泵按一定比例混入衡山县污水处理厂进水口,经污水处理厂内其他生活污水稀释后项目废水水质不会影响该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项目综合废水量为30m3/d,占衡山县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水量的0.075%,项目废水水量也不会影响该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本项目综合废水进入衡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已得到衡山县污水处理厂运营方的同意(详见附件),因此,项目综合废水进入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是可行的。②洗车废水:本项目洗车废水为11t/d4015t/a),要求设置隔油沉淀池,此废水隔油沉淀后进入化粪池与生活污水一并处理。③生活污水:本项目在营运期间生活污水总量为3m3/d1095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后汇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再入衡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的一级B类标准后排入湘江。④初期雨水:项目垃圾转运过程中部分垃圾固废洒落地面,雨水冲刷导致初期雨水悬浮物较高,因此,环评建议厂区综合楼的西侧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对初期雨水进行沉淀处理。本项目年初期雨水量约为3240m3,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作场区绿化用水和道路及广场的浇洒用水,不外排。⑤地下水:垃圾渗沥液水质复杂,渗沥液下渗,势必对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威胁周边居民饮水安全,因此,项目压缩车间地面、污水池及其它配套设施应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做好防渗处理,避免渗沥液下渗污染地下水。综上所述,在严格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废水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营运期的废气主要有垃圾压装、卸料过程中的恶臭气体、粉尘和食堂油烟废气。①恶臭气体:本项目恶臭气体、粉尘处理是通过两套系统相结合的形式实现除尘、除臭目的,即除尘除臭系统和空气异味处理系统。经估算模式(screen3)计算,有组织恶臭:本项目废气经处理后H2S的最大排放速率为0.034kg/hNH3的最大排放速率为0.002kg/h,净化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恶臭气体中的H2SNH3的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00803mg/m34.72×10-5mg/m3,对应的占标率分别8.03%0.02%,均出现在距离源385m处,最大落地浓度处的占标率均小于10%,因此本评价认为有组织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无组织恶臭:垃圾运输车进出压缩车间及其卷帘门开合等过程难免会有无组织恶臭产生,无组织恶臭中H2S源强为0.0085kg/hNH3源强为0.0005kg/h。经估算模式(screen3)计算,本项目压缩车间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目压缩车间边界的100m范围内无敏感点,因此本项目不存在环保拆迁,同时,在此范围内不得新建任何工矿企业以及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建设单位协助规划部门做好卫生防护距离内建筑控规工作。②粉尘转运站在工作过程中,当垃圾收集车向卸料槽内倾倒垃圾时,将产生部分粉尘。转运站倒料间除收集车卸料口外,其余部分尽量封闭,以有效隔绝垃圾粉尘和恶臭。项目拟在倒料间内设置高压喷雾管路和喷嘴以抑制并沉降粉尘。垃圾粉尘通过封闭隔绝、喷雾降尘处理后粉尘量将很小,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③食堂油烟:本项目油烟产生浓度为4.275mg/m3,油烟年产生量为6.24kg/a。环评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净化效率不低于60%)处理后再排放,则食堂油烟的排放浓度约为1.71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标准限值(≤2mg/m3)。达标后的食堂油烟由专用烟道送至食堂楼顶高空排放,年油烟排放量为2.5kg/a。(3)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有压缩机、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和转运车等产生的交通噪声,噪声在75~90dB(A)之间。严格采取环评所建议的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基本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4.56t,收集至厂区压缩车间,随站外垃圾一并处理。要求及时收集,不得随意抛弃。项目除尘除臭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量约0.5t/a,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另外站外生活垃圾进站前,在收集时就应做好分类,不得在站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分选分类,禁止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等固废进入该转运站。本项目收集的生活垃圾近期运往衡阳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远期送往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本项目建设单位现已就近期转运垃圾和项目运营产生的固体废物送至衡阳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已征得该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单位(即衡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同意,本环评要求就远期送往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应尽快征得相关单位的同意。

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

主办:衡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衡阳市常胜西路20号 承办:衡阳市数据局

联系电话:2892828  邮编:421001  网站标识码:4304000017 网站地图

网站备案号:湘ICP备2021001367号-1湘公网安备 430408020000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