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租赁衡山县国家税务局的位于衡山县城麇城路139号原综合楼而建,已于2015年5月建成,施工期未造成对周边环境的明显影响。 热水锅炉使用天然气为燃料,废气经烟道引至楼顶排放;煎药异味为间断排放,由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医疗废水处理站恶臭、医疗废物暂存间的少量异味无组织排放;油烟废气经净化除油烟设施处理后由专用油烟烟道引至楼顶后排放。项目废气排放对环保目标影响较小。 本项目医学检验产生的含重金属废液、含氰废液单独收集作为危废处置;放射科X光片打印采用激光打印,无洗片废水产生。医疗废水、生活污水、洗衣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煎药废水经化粪池后排入医疗废水处理站进行消毒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医疗废水处理站出水一起经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废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纳入衡山污水处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湘江,对周边水环境影响甚微。 项目运行时厂界昼间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昼间60dB(A)),运行噪声对环保目标影响较小。 医疗垃圾、污水站污泥为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暂存间,暂存间容积满足项目需要,距离周边建筑较远;生活垃圾、中药渣分散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固体废物不对外排放,对周围环境无明显影响。 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医疗废物贮存和运输的泄漏事故、废水非正常排放事故风险等。在采取本项目提出的各项措施后,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本项目周边范围主要是商住混合区,无工业污染企业,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主要为麇城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麇城路为城市支路,车流量不大。根据噪声监测结果,在受麇城路交通噪声影响下,东场界声环境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综上可见,麇城路交通噪声不会对本项目造成明显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