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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安置区两区共建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来源:环境影响评价科   发布时间:2017-05-02 00:00

经审议,201752日,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衡东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安置区两区共建项目环评环境影响报告,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2892887

联系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衡东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安置区两区共建项目

建设地点

衡东经济开发区内

建设单位

湖南浦园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本项目的建设分为基础设施、安置区和土地综合整治三大类共9个工程,其中安置区总建筑面积129165m2;新建道路4条,总长5766m,占地面积约315.28亩;修建污水收集管网约22km,修建道路6991m2,临时用地185.2亩;整理土地1789亩。(5)总投资:69725.36万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9725.36万元、申请银行贷款50000万元。建设工期:该建设工程总建设期为3年,2017年1月开始项目前期工作,2019年12月底完成项目的建设工作。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施工期的水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交由附近农民用于农肥,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2)运营期:运营期间,项目路网工程区域收集的废水主要是路面收集的雨水,类比同类工程,本项目区域收集的废水经过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湘江时污染物浓度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要求。全线污水通过污水管网纳入大浦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湘江;运营期间,项目安置小区产生的废水经过场内设置的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大浦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湘江。本项目产生的污水均可以实现合理处理,并达标排放,不会给周边环境带来明显的影响。

    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采取的环保措施有: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优先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对距居民区200m以内的施工现场,噪声大的施工机具在夜间(22:00~06:00)停止施工等。(2)运营期:本项目道路工程运营期采取的声环境保护措施有:加强交通管理、采用低噪路面以及道路沿线绿化;建议规划部门在拟建道路工程两侧红线外50m范围以内禁止新建学校、医院等声环境敏感建筑物;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点通过采取设置隔声窗、限速、禁鸣、加强绿化等措施来降低工程对其的影响;加强道路沿线的声环境质量的跟踪监测工作,根据因交通量增大引起的声环境污染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减缓措施。本项目安置小区营运期采取的声环境保护措施有:靠近公路一侧住宅楼一定高程以下的窗户全部采用隔声、隔热双层中空玻璃;同时加强项目区的绿化,在临公路一侧设置2~5m的高大常青阔叶树种的绿化隔声带。对水泵等易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隔声和消声措施;小区禁止汽车鸣笛;小区四周进行垂直绿化,有效吸声、隔音、降噪。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施工期:施工场地设置防尘围挡,定时洒水降尘;散装物料在装卸、使用、运输、转运和临时存放等过程中,采取防风遮盖措施;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对距离施工场地较近的敏感点的环境空气质量抽样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合理优化措施,装修过程优先选择环保节能型装饰材料和建筑涂料。(2)运营期:加强本项目的管理和路面养护,定期对路面进行洒水、清扫、维护;加强运输散装物资的管理;严格执行汽车尾气排放制度,禁止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上路;做好植被养护;执行环境空气监测计划,根据监测结果确定采取补充环保措施。安置房统一设置通风竖井直达楼栋屋顶,安置小区区域设置油烟排放管道,油烟通过净化器处理后统一高空排放。

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1)施工期:施工场地生活垃圾设置固体废物收集处,定期按照环卫部门的要求进行统一处理;沉渣及其他建筑垃圾统一按照城建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置。施工期产生弃土统一委托市政渣土部门统一清运至上级主管部门制定填埋地点。(2)运营期:道路沿线设置垃圾箱,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对垃圾箱收集的固废进行清理。在安置小区设置垃圾桶,并委托环卫部门对区域垃圾定时清理。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施工期做好植被保护与恢复措施,如限制施工作业带范围,保存表层土壤,即时进行植被恢复等;做好野生动物保护措施,在施工地界周围布置栅栏、围挡等防护设施;施工生产区等临时工程尽量少占用植被,施工结束后即时恢复。(2)运营期:即时开展植树种草等绿化工程工作,定期对其进行养护,保护陆生生态环境。

社会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征地、拆迁的各项补助费用按标准即时支付给征地拆迁户;设置施工便道,方便周围居民出行;即时恢复因本项目建设而毁坏的电力、通讯、道路等系统;施工现场悬挂施工标牌,接受社会各界和居民监督;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2)运营期:加强道路管理,确保交通畅通;加强道路两侧用地的规划,保证沿线建筑物与本项目景观建设相协调。

综上所述: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施工期及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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