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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2018年02月3日,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S339、S214 衡东大桥-石湾-金花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2892887
联系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S339、S214 衡东大桥-石湾-金花公路工程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境内 |
建设单位 | 衡东县交通运输旅游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拟建项目起点位于衡东县与株洲县交界处兴隆村,路线由北往南,基本沿县道 X094线经澎陂港村在清水与县道X007 线相交后,基本沿X007 老路往南布线,经白莲镇,珍珠乡,终于衡东县城关镇金花村,与S003 线(原省道S314 线)平交。
建设规模:拟建项目主线全长43.135km。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分析 1生态环境影响 ⑴ 拟建公路的修建,将占用一定的林地和耕地,因而会对当地农业用地产生一定的影响,并导致当地一部分农民直接收入减少,但拟建公路占用的土地类型中的特殊经济林极少,并无其它对生态影响很大的用地,总体来说对当地居民的经济、生活影响很小。 ⑵ 拟建公路的修建对区域内动植物的影响较小,更不会减少区域内野生动植物种类。 ⑶ 公路的修建对沿线景观会有轻微的不利影响,通过公路建设过程中的景观设计可得以消除。 ⑷ 该项目道路桥涵的建成一般情况下对防洪工作不会带来影响,也不会影响到当地的农田灌溉。 ⑸拟建公路对区域自然体系生态完整性不会造成大的影响,从生态角度看,公路建设是可行的。 2水环境影响 ⑴ 拟建公路施工对沿线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只要在施工中采取严格的管理、保护措施,如施工生活垃圾妥善处理,施工建筑材料妥善保存堆放,将施工污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可避免或减小对沿线水体的影响。 ⑵ 根据同类工程预测计算结果表明,本项目营运期路面(桥面)径流污染物对沿线水环境影响不大。 ⑶拟建公路在所经各河流跨越路段发生有毒有害危险品运输事故的可能性很小。在桥梁设计应满足工程上的防撞要求和制定危险品运输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后,本项目具有较强的交通事故引起的水污染风险应急能力。 3声环境影响 ⑴ 施工期噪声影响 施工期噪声是短期暂时的,但影响较大,为避免施工噪声扰民,应采取合理的施工管理措施和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施工场地尽量不布置在学校附近。 ⑵ 营运期噪声影响 ①一般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由预测结果可知,公路所经地区为农村,噪声本底值较小,但是由于拟建公路与沿线村庄居民聚居点相距较近,夜间噪声容易出现超标现象。一般环境敏感点在运营期的近期、中期、远期的昼间均未出现超标现象;但在运营期的近期夜间部分居民点噪声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的夜间标准值,在运营期的中期和远期的夜间,由于交通量的增加,居民聚居点均噪声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的夜间标准值。 ②特殊敏感点的影响 项目道路经过的距离较近特殊敏感点(金花完全小学、小太阳幼儿园)昼间、夜间均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且夜间超标较昼间严重,新坝小学远期夜间噪声值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③控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4 年修订)、《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593 号令,2011 年)、《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的有关控制要求,本环评提出以下公路两侧规划用地控制距离:按照《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的要求,结合本项目远期噪声预测值2 类区域达标距离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环评认为在项目两侧红线外50m 范围内不适宜新建医院、学校等敏感建筑物。 4大气环境影响 ⑴ 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 公路施工期主要的环境问题是TSP和沥青油烟污染。 ①扬尘污染主要发生在施工前期路基填筑过程,以施工道路车辆运输引起的扬尘和施工区堆场扬尘为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最突出。在料场远离居民点并遮盖,路基填筑时及时洒水,对施工道路和运输材料道路洒水,及时清扫路面、运输筑路材料的车辆加盖篷布的情况下,扬尘的不利影响可得到一定的控制。 ②本工程路面基层施工过程中不自设水泥混凝土搅拌站,因此,不存在水泥混凝土搅拌站搅拌扬尘的影响,仅在水泥摊铺过程中产生少量施工扬尘,由于该工序持续时间短,且项目周围地形开阔,大气扩散条件好,水泥摊铺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有限。 ③本工程公路红线内建筑物拆迁过程中将会产生一定的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不利影响。若只考虑拆除速度,未采取扬尘控制措施,房屋拆迁作业施工,拆迁建筑垃圾裸露堆放,将造成施工场地及周边尘土飞扬。因此,环评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湿润拆除法,在建筑物拆除过程中,及时进行洒水作业,最大限度地控制建筑物拆迁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扬尘。 ④拟建项目全线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由于本工程不设置沥青拌合站,因此不存在沥青的熔融、搅拌时产生的以THC、TSP和BaP为主的烟尘。但沥青摊铺时会释放少量的沥青烟气可能会对施工人员和周边大气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应注意加强对操作人员的防护。沥青混凝土在摊铺工序持续时间短,且项目周围地形开阔,大气扩散条件好,沥青烟气对环境的影响有限。 ⑵ 营运期环境空气影响 公路投入营运后根据类比预测,在拟建项目营运的近中期,公路上来往车辆尾气排放对公路沿线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且影响范围不大。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⑴ 施工期固废环境影响 施工人员在施工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建议施工期间在施工营地和施工现场设置固定固体废物收集处,对固体废物进行集中管理,减少其对周围环境和施工人员及居民点的影响。 公路施工场地的建筑垃圾主要是指剩余的筑路材料(包括石料、砂、石灰、钢材、木料、预制构件等)、拆迁建筑物和清淤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桥梁桩基钻渣。 本项目废弃的土石方送弃渣场堆存,在对弃渣场修建截排水设施、设置挡渣墙,弃渣完毕后修整边坡并护坡,对弃渣面进行平整,修好排水沟,覆土复耕或种植林草后,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必须严格按照水利部门有关规范规定,将桥梁施工钻渣运出河区堆放至专用临时堆场,由于钻渣涉及重金属超标,需按相关要求对临时堆场做好防风、防雨、防渗、防洪等措施,防治产生二次污染,运送存放过程必须有环保人员监督,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⑵ 营运期固废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交通垃圾,如纸屑、果皮、塑料用具等废弃物建议通过公路的司乘人员进行环保教育,同时采用分路段到责任人的方式对沿线的固体废物及时进行收集处理,减少营运期间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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