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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湘政发[2014]4号)、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排初始分配核定工作的通知》(湘环函[2013]143号)和衡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分配核定的通知》(衡环发[2013]28号)等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征求企业意见等程序,市生态环境局拟定全市第五批现有工业企业(2家)初始排污权分配结果。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拟分配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馈问题,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排污单位对核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县市生态环境局或我局申请复核,也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公示期限:2019年4月22日至2019年5月1日
受理单位:衡阳市生态环境局排污权交易所
受理电话:0734-2892749 传真:0734-2892800
地址:衡阳市常胜西路20号
邮编:421001
附件:衡阳市现有工业企业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公示(第五批)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4月22日
衡阳市现有工业企业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公示(第五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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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县市区 | 企业名称 | 企业代码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 | 项目名称 | 公示数据(单位:吨) | 备注 | |||
化学需氧量 | 氨氮 |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 | ||||||||
1 | 耒阳市 | 耒阳市海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91430481MA4L9E2C1Y | 李能军 | 李能军 | 耒阳市海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含铜废料综合利用项目 | 42.05 | 11.87 | 补充分配 | ||
2 | 衡东县 | 衡阳市南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18541488-2 | 贺建昌 | 贺建昌 | 衡阳市南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退城入园项目 | 14.49 | 调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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