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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合力工业车辆有限公司新能源电动工业车辆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来源:白沙洲分局   发布时间:2019-05-27 12:44

  经审议,2019年5月27日,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衡阳合力工业车辆有限公司新能源电动工业车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8998219

  联系地址:衡阳市白沙洲工业园区管委会415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新能源电动工业车辆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衡阳市白沙洲工业园区工业大道20号

建设单位

衡阳合力工业车辆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衡阳合力工业车辆有限公司拟投资1980万元,在衡阳市白沙洲工业园区工业大道20号建设新能源电动工业车辆建设项目。本次扩建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建厂房,主要新增机器人焊接生产线、AGV智能整车/门架装配线、立式加工中心,数控镗床等精加工设备。扩建完成后年产5000台新能源电动工业车辆。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20亩,建筑面积46200平方米。项目计划于2019年5月开工建设, 2020年2月竣工运营,建设期10个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分析:

项目废气主要是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磨砂工序产生的磨砂粉尘、喷涂工序产生的喷涂废气、烘干室产生的有机废气。焊接烟气经滤筒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抛丸粉尘经滤筒式除尘器处理、磨砂粉尘经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依托现有燃烧装置燃烧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底漆喷涂废气经水旋除漆雾+除湿除雾+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面漆喷涂废气经水旋除漆雾+除湿除雾+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后经25m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废气中颗粒物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能满足DB43/1356-2017《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废水治理措施分析及措施:

项目废水依托现有工程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食堂废水(隔油预处理)、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涂装废水(气浮砂滤预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排放)及车间含油废水(隔油预处理)进入综合调节池,经一体化莲藕M度污水处理站(厌氧+生物接触氧化)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衡阳市铜桥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湘江,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治理措施分析及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有备料车间、装配车间的机械噪声、空压站的动力噪声等。项目通过选用国内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基础,使其噪声值大大降低,生产噪声经衰减和建筑阻隔等措施进行处理后厂界噪声值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中3类和4a类标准要求,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分析:

项目废料、铁屑、抛丸和磨砂工序产生的粉尘是一般固废,暂存后统一外售综合利用;焊渣由供货厂家回收;废乳化液、含油污泥渣、废矿物油、油漆渣、废溶剂及其它化工材料包装物、漆泥、废砂纸、废活性炭等属危险废物,按要求收集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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