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阳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57号提案的答复
衡环复〔2017〕10号(A类)
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环保检测能力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系统内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情况
1.环保监测设备设施情况
近年来,我市全面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作,促使全市环境监测网络逐步完善,环境监测水平逐步提高。一是全面完成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验收工作,全市8个环境监测站通过了省环保厅组织的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验收。二是环境监测硬件配置不断完善。2014年以来,我市陆续更新或引进了原子吸收、原子荧光、液相色谱、离子色谱等“高精尖”监测分析仪器,尤其是市环境监测站配备了先进的重金属分析仪ICP-MS,使重金属监测分析能力跨出了一大步。三是自动监测网络体系全面建成。我市有省控以上空气自动监测站17个、水质自动监测站13个,且我市的水质自动监测站分布湘江干流及其主要一级支流、城区饮用水源地和水口山地区,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水质自动监测站全覆盖工作。
2.环保专业人才队伍情况
全市环保监测机构在编人数34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10人,所占比例为31.5%。我市积极通过加强培训和引进人才等方式不断壮大环保监测专业人才队伍。一是通过培训加强队伍能力建设。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等方式,2014年以来,共组织或参加各类环境监测培训5期525人次。组织或参加监测比武3批42人次,极大地加强了监测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二是通过打造平台培养环境监测领域的学术带头人和技术骨干。以国家环境监测“三五”人才工程为契机,加快培养一批尖端人才、一流专家和技术骨干,打造了一支人员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术精湛的专业化监测队伍。三是通过公开招考持续引进环保专业人才。采用湖南省公务员统一招考和环保系统事业单位招考等形式,引进一大批高学历、专业对口的重点院校大学生及具有工作经验的工程师,进一步充实了环境监测队伍。据统计:2014年以来,我市及各县市区自公开招考环保公务员13人,公开招考环保事业单位人员24人。
(二)社会化环境检测工作开展情况
省环保厅《关于转发环保部<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第3条指出“鼓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环境损害评估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清洁生产审核、企事业单位自主调查、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监测等环境监测活动;参照省环保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湖南省省本级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实施方案》(湘环函〔2014〕564号)的要求,积极稳妥、有序放开部分不影响公平公正原则的公益性、监督性监测领域”。截止到2017年5月6日,我省通过了省环保厅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共计5批次44家,我市有2家,分别为湖南中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耒阳市绿鑫环保有限公司。目前,大部分通过省厅认定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在我市开展了相关监测业务。
(三)环保宣传及培训情况
1.环保宣传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环保宣传力度,结合新环保法、“6.5”环境日、环保法制培训开展环保宣传,极大地提升了我市企业及公众的环保意识。2015年我市通过邀请专家现场授课的形式,对全市环境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开展了新《环保法》及其系列相关配套规章、最高司法解释等文件培训学习。同时,我市在衡阳电视台“衡阳新闻联播”片尾播放新环保法及配套规章等相关内容,在“6.5”环境日当天联合电视台举办了新《环保法》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知识抢答赛,并印发环保知识宣传册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2016年“6.5”环境日,我局通过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我市空气和水环境质量情况、一号工程成果及进展情况、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等内容。我局局长刘晓利同志参加了省环保厅网站的专访,与公众互动交流环保知识及环保热点。同时,我市还组织企业环保人员、社会人员参加全省网络法律知识竞赛。
2.环境监测培训
在省厅统一部署下,我市每年组织开展了环境监测持证上岗考试。2015年,我市共有149人报名参加环境监测持证上岗理论考试,其中环保系统94人,社会人员51人;2016年共有197人报名,其中环保系统129人,社会人员68人;2017年共有171人报名,其中环保系统77人,社会人员94人。此外,省厅每年会不定期的组织环境监测岗位基础培训班、企业自行监测培训班等。与此同时,我局每年与市总工会联合举办环境监测技能竞赛,环境监测系统及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均可派人参赛。通过这一系列环境监测培训、竞赛,我市环境监测能力不断提高。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环境监测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我市对土壤、固废监测能力不足,尚缺少土壤重金属及有机物实验室大型分析仪器。二是县市区环境监测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县市区环境监测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较少,且地方财政投入难以保障工作经费,县市区环境监测站勉强能完成常规分析任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补齐、加强环保检测设备设施。针对土壤、固废监测能力不足的情况,我市将积极向省厅、市政府申请资金采购土壤重金属及有机物实验室大型分析仪器。进一步要做好各环境空气、水质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维护工作,以便及时掌握全市环境空气及主要流域重点断面水体的水质状况。
(二)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县市区环境监测能力。一是加强培训。采用跟班学习和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通过市站集中组织培训和邀请省站专家授课,分水、气、声、土壤等重点分期对县市区环境监测人员进行轮训;二是督促县市区逐步完善监测能力。督促县市区监测站逐步具备环境质量、污染源基本项目及特征项目分析能力;三是填补城园区监测能力空白。6个分局培养2-3名现场采样及现场监测获证人员,承担本辖区采样及现场监测工作。
(三)进一步支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发展。进一步鼓励、支持社会检测机构参加环境监测培训、竞赛,参加省厅环境监测能力认定。在省厅指导下,积极稳妥、有序放开环境损害评估监测、清洁生产审核、企事业单位自主调查、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监测公益性、监督性监测等领域,支持我市通过省厅认定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进一步做大做强。
(四)进一步做好环保宣传及培训。我市将结合重大环保日继续做好环保宣传、培训工作,面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巨大压力和困难,要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有所作为。进一步加大公众参与的力度,找准着力点,通过有效的宣传途径注入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活力,激发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动力,形成政府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动力,为建设实力、魅力、活力、文明、幸福的衡阳作出贡献。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衡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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