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阳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49号提案的答复
衡环复〔2017〕12号(A类)
张等3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处理农村工业垃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衡阳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自2012年6月开始,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各县市区大力推进工作开展,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明显。去年完成例行检查12次(其中暗访8次,明检4次),督查乡镇1536个,检查行政村3072个,撰写督查通报12期,组织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10人次、媒体记者6人次、县市区整治办主管领导18人次参与、监督。今年以来,我市已完成例行检查4次(其中暗访3次,明检1次)。
我市农村环境和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垃圾处置因各地地势、环境、人文因素的原因,垃圾处理分为两种:一是市场运作。全市国省道沿线的乡镇、村采用市场化保洁方式,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吸引民营资本推动环境卫生城乡同治工作,实现“管办分离”。二是分类处理。为农户配备“两桶(可回收垃圾桶、不可回收垃圾桶)、一氹”,以户为单位清扫、分类,有机物入氹堆沤作肥料,无机物按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纸类、有毒有害类分别有保洁员有偿回收,定期收集,定期清运,定点焚烧,形成了“户分类、村收集、乡村组分级处理”的模式,做到垃圾不出组、不出村。今年以来已清除暴露、积存垃圾30余万吨,打捞清除河道、池塘漂浮物2万吨。
张宏文等3位委员,关于您们所提出的处理农村工业垃圾的相关建议,我们将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衔接,确保尽快处理到位。
感谢您们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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