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阳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81号提案的答复
衡环复〔2017〕11号(A类)
谢等5位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车辆检测三位一体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两部一委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放宽了对机动车环检市场的门槛准入要求,不再由环保部门委托授权。目前,全市已有20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向我局递交并网申请,按照环保部《关于发布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的通知》要求,经我局现场核查后,顺通、杨柳等16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基本符合并网条件,现已予以并网并投入试运营。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为了推动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工作,尽快实现对机动车排放检验实施在线监控,我局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由市政府组织招投标,确定了我市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监管系统运营商;二是召开了“衡阳市机动车排放检测并网工作部署会”,明确了并网时间节点和要求,目前我市16家检验机构已完成并网工作;三是建成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管系统,设置了2个操作台和7个审验席,既可对检车时上传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又实现了视频实时在线监控;四是对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信息化监管系统流程》培训,提升了排放检验机构的业务技能和检车效率;五是由环保、交警、质监三部门共同拟定了《关于推进和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经三部门主要领导同意后会签,现已上报市纪委进行制度廉洁性评估,经市法制办备案后预计8月底出台,待《通知》出台后,我市将全面实行机动车排放检验前置。
谢等5位委员,现我市车辆三项检测一体化工作正在逐步推进。目前,我市所有机动车检测机构均建有环检线及安检线,部分机构配备综检线,对取得质监资质并符合国家环保部相关技术规范的,我们将予以并网并同意其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工作。
感谢您们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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