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417号提案的答复
衡环提复〔2018〕2号(A类)
刘炫伶等4位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大对我市洗涤企业污染水体的整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洗涤行业现状
随着宾馆、酒店等服务行业飞跃发展,为其配套服务的洗涤等行业也发展迅速,因该行业现无具体准入标准,机械化、信息化水平较低,技术含量不高,而社会需求量与日俱增,导致部分洗涤企业存在相关手续不全,治污能力不足的问题。
近年来,我市通过采取加强环保监管执法及对洗涤行业的专项整治等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目前,全市现有洗涤中小企业共计23家,其中布草洗涤经营户有14家,洁餐具洗涤经营户有7家,布草、洁餐具联合经营户2家。
二、环保监管情况
为打击洗涤行业环境行为,促进该行业正常发展。我局不断加强该行业的监督管理,成效显著。
(一)严格环保审批和验收工作。禁止不符合环境要求洗涤企业的建设,是环境管理的重要措施。近年来,我局一是强化工作职责,严格洗涤行业环评审批监督管理,防止企业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二是加强对已审批项目的跟踪监管,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切实从源头上杜绝新污染源产生;三是加强洗涤行业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对建设单位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力,未经环保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及久拖不验现象坚决予以查处。
(二)强化环境监管。为杜绝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我局 一是结合双随机等日常环境监管工作,加强对洗涤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规范企业排污行为;二是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017年3月,衡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两区一园”管委会印发《衡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洗涤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衡环委办〔2017〕6号)。在全市开展这次洗涤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全市共排查出63个中小洗涤企业,对39个洗涤厂存在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并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且擅自非法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洗涤厂,我局坚持依法依规该责令停产整治的停产整治、该立案处罚的处罚、该移送公安的移送至公安。各级环保部门落实责任,严格执法,较大的打击了洗涤企业的环境违法排污行为。近年,按照取缔关闭一批、整治规范一批、完善备案一批的工作原则,全市行政拘留2起、停产整治2起,取缔关闭40家洗涤厂。
三、下步工作打算
生态环境保护已经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国策。习主席在5月19日召开的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明确提出了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了全面部署,为环保工作指明了方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大对违法洗涤企业的打击力度:
一是强化联合执法。加强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执法联动,对环境违法行为,达到移送公安要求的,该移送的移送,严格执法责任,确保环境违法企业依法打击到位。
二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结合我市日常环保工作,双随机及各项专项行动加大洗涤企业的日常监管,防止企业违法排污。
三是认真对待群众投诉,深挖案件线索。近年,随着群众对环保的高度关注,群众对违法排污深恶痛绝,投诉热情不断高涨,我局将结合市12345热线、微信等群众举报线索打击环境违法洗涤企业。
四是加大舆论宣传。利用各种媒体手段,宣传环保法规政策,扼杀不法企业存在环境违法心态。
感谢您们对环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衡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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