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阳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20号建议的答复
衡环复〔2017〕5号(A类)
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生态优美新衡阳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生态优美新衡阳,是800多万衡阳人民的美好愿望,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提出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
一、关于“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工作开展的情况
市环保局及相关部门主要开展了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产业结构调整。控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全年未核准、备案钢铁、水泥、煤炭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全市钢铁、水泥、煤炭分别缩减16万吨、800万吨、299万吨。关闭造纸、炼焦、炼油、电镀等“十小”企业13家。
(二)加强资源的综合利用。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综合利用危险废物27.36万吨,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率达到60%,建立起了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建筑垃圾综合处置、水泥窑协同处理污泥等废物综合利用模式。全市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32.73亿立方米、76立方米/万元,同比上年下降1.5%、3.8%。此外,衡阳市还建设了铜桥港二期工程再生水利用设施,日处理规模为3万吨,用于城区景观用水、绿化用水。
(三)推进节能降耗。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工业锅炉、电机风机变频、工业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重点节能工程建设,推广太阳能、风电和生物质等新能源,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5.89%,单位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0.28%。
(四)严格实施环境准入政策。严把环境准入关,严禁“两高一资”项目准入,实行项目环评与区域总量和环境质量挂钩,把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共为43个新、改、扩建项目进行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审核或下达了总量控制指标,市级共审批建设项目81个,否决建设项目17个。
(五)广泛宣传绿色发展理念。组织开展了“六·五”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组织筹办了“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等,在湖南日报、衡阳日报、衡阳新闻、大公网等平面媒体进行了专题环保宣传,每日在衡阳电视台播放环保宣传短片。举办了全市环保系统法制培训班,参训人员达500余人。
二、关于“切实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以来,衡阳市委、市政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湘江流域保护和治理“一号重点工程”的具体工作要求,以工业污染防治、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十大重点行业整治、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饮用水源保护、重金属污染防治、不达标水体整治和人大水污染执法问题整改等九大类工作为重点,完成湘江环境治理项目121个,在湖南省湘江治理考核工作取得第二的好成绩。主要抓了以下6个方面工作:
1.强化工业污染防治。一是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衡阳市辖区内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总数11家,截至目前,衡阳市已实际完成7个工业集聚区污处理设施、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和在线监测数据联网工作。二是实施有色金属等“十大”重点行业整治,完成了湖南金叶烟草薄片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等清洁化改造项目。
2.加快城镇生活污染治理。一是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2016年实际完成铜桥港二期扩建工程的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万吨/日,完成角山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松木污水处理厂、酃湖污水处理厂的前期工作和社会投资商的招标工作。全市新建和改造污水管网82.442公里。二是加快污泥处理处置。全市所有正式运行的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都按相关标准要求处理。
3.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一是全面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年度任务。省环境保护厅2016年初下达给衡阳市的300个行政村整治任务已全面完成。二是加强畜禽、水产污染治理。2016年实际关停、搬迁畜禽养殖场54家,完成畜禽养殖粪污治理项目240个。
4.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一是规范了饮用水源地建设工作。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了综合整治,设置了围档和警示标志。二是组织编写了《衡阳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2015年度环境状况评估自查报告》,并对部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了调整。三是组织开展了乡镇千吨万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为农村饮水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5.突出重金属污染治理。一是推进“十二五”重金属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十二五”期间申报的115个重金属专项资金项目已完工103个,完成率90%。二是组织重金属专项资金项目申报。2016年共争取了包括衡阳县钒矿区历史遗留重金属废渣治理等9个重金属治理项目,现已安排资金8200多万。三是完成衡阳市重金属“十三五”规划编制。已正式通过市政府批复同意实施,并完成省厅备案工作。
6.全面启动“差水”整治。一是加快黑臭水体整治。市住建局确定幸福河等11个水体作为衡阳市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对象。目前,幸福河改造项目、酃湖公园项目、雁栖湖项目已开工建设。二是加快蒸水城区段环境综合整治。2016年蒸水河城区段沿岸陆域500m范围内的16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户进行淘汰搬迁任务和演武坪提升泵站的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蒸水河河道水面垃圾漂浮及两岸生活垃圾露天堆放的现象基本消除,蒸水河南岸的部分排污口已完成截污,雁栖湖周边的生活污水截污干管建设正在建设,三塘镇等三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作正在逐步推进。
2016年,湘江干流衡阳段水环境质量更是根本改善,年均值稳定达到Ш类以上水质标准,重金属防控重点区域——水松地区监测断面水质由过去的Ⅳ类、Ⅴ类水质提升至Ⅲ类以上水质,湘江干流衡阳出境断面——熬洲断面全年监测均达到Ⅲ类水质,衡阳市13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衡阳市城区2016年共监测环境空气质量366天,空气质量达到优共计93天,良共计188天,优良天数合计281天,空气优良率为76.8%。2016年全年PM10日均浓度76ug/m3, PM2.5日均浓度52ug/m3,分别较2015年下降9ug/m3和3 ug/m3,两项污染物日均浓度均较2015年有较大幅度下降。主要做了以下6个方面工作:
1.狠抓了工业大气污染防控。一是强化源头控制。全市已暂停审批钢铁、水泥等产能严重过剩、对环境空气质量污染较重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的环评审批。其他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新、改、扩建项目,也严格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二是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市确定7家大气污染重点企业实施2016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三是推进重点行业环保设施提质升级。全市所有的新型干法水泥厂都完成了除尘改造,国省控重点污染源和20蒸吨以上的锅炉均安装了在线监控。新澧化工自备电厂等7家企业完成了脱硫、脱硝设施改造,燕京啤酒(衡阳)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完成了锅炉烟粉尘治理。四是加强了工业企业粉料堆场的污染防控。全市环保部门对工业企业粉料堆场进行了专项检查,督促粉料入棚入库存放,无法全部入库的,均要求采取密目网遮盖,防止扬尘扩散。
2.控制了城区扬尘污染。市住建、城管等部门依据《衡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对全市施工场地和渣土运输进行了整治。全年开展渣土车运输执法行动68次,基本完成了市城区渣土车全密闭运输改造。环卫部门加大了道路洒水频次,石鼓区、蒸湘区、高新区、来雁公司等单位有效发挥多功能抑尘车的作用,对辖区道路和重点工地高频次实施喷淋降尘。
3.强化了餐饮油烟及垃圾焚烧污染控制。一是强化了油烟污染管控。市环保局开展了小餐饮油烟治理情况摸底,对太阳广场、苏眼井、火车站等小餐饮聚集的重点区域进行了摸底调查,对核发了排污许可证的大型餐饮企业,全部要求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市城管执法局安排专门的宣传车,查处油烟排放不规范的商户,对未经许可的经营摊点,予以取缔,全年共取缔露天烧烤摊点480余个次。二是强化了垃圾焚烧监管。全年共制止、查处露天焚烧垃圾行为1630起次,同时加强了对环卫工人的教育管理,严禁环卫工人焚烧树叶和垃圾。
4.加快了燃煤小锅炉整治淘汰和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摸底调查。一是提高了燃煤锅炉环评审批门槛。市环保局已全面停止了市城区新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的环评审批,市城区之外的其他地区也停止了新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的环评审批。二是加快了燃煤锅炉淘汰和清洁能源改造进度。市经信、市环保部门全力推进了燃煤小锅炉淘汰和清洁能源改造,全年112台淘汰任务全部完成。三是强化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年度加油站油气回收项目基本完成。此外,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对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和排放现状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
5.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大力推进“气化衡阳工程”。一是进一步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煤制天然气、电能、太阳能等清洁的供应和推广力度,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不断降低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印发《衡阳市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辖区内的燃煤锅炉2017年底前对全市范围内所有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到位,同时对市城区及各县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至近郊。二是推进公共汽车的油改气。自2013年起,我市投入使用的公交车全部为新能源公交车。目前我市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71.6%,使用CNG、LNG气体燃料发动机公交车占比达20.3%。且从2017年起,我市符合充电条件的区域,投入纯电动公交,实现零排放;暂不符合充电条件的,投入插电式新能源公交;符合加气条件的采用气电混合,力争气电混合车比例达30%以上。三是开展油品升级。衡阳市全市加油站的车用汽油经营牌号93号、97号汽油,置换为92号、95号汽油,完成油品从国Ⅳ标准到国V的提升,降低了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
6.完善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应急机制。2015年,我市已建成18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实现了全面完成自动监测全覆盖、监测数据实时传输和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化等工作。2015年2月,我市已出台《衡阳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明确了重污染天气的预警标准、响应措施及各单位职责等,初步建立了空气质量预警应急机制。此外,2016年,我局组织参与了中石化衡阳分公司因成品油输油管线泄漏造成的火灾、爆炸应急演练、指导观摩了衡阳市建滔化工在松木港装卸盐酸造成泄漏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等。2017年,我局将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增设蓝色响应,更加突出健康防护措施、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等三方面的响应措施。
(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1.设立土壤监测网。2016年4月,我市上报省环境监测站的《衡阳市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风险点位布设申请方案》,共布设63个风险点位,现已组织对部分点位开展了监测。
2.编制实施衡阳市土壤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衡阳市完成了816家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空间遥感核实工作,还全面启动了全市土壤污染源、污染地块调查,目前调查工作基本完成。目前,正在摸清衡阳市土壤环境现状的基础上,委托省环科院编制衡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以规划项目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水松地区、合江套等重点区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3.开展农业污染源普查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面完成了全市第一次农业污染普查工作,数据录入25万多条、基本摸清了全市农业污染的底子,建立了农业污染源普查数据库。对全市560万主要农作物耕地进行了农业环境状况摸底调查,共抽取耕地土壤样品1.7万多个,录入数据9万多个。市农委提供的资料显示,衡阳市农业面源污染耕地面积127.86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2.54%;全市高标准实施了70个省级农业面源防治示范村建设项目。
4.开展土壤环境调查和污染治理、修复。实施了240 亩污染场地治理工程和302亩重度污染土壤治理工程2个重金属污染土地修复项目的治理,目前这2个项目已经通过省厅验收,还启动了衡阳县原合成药厂污染场地等4个土壤污染治理项目。此外,根据市农委提供的资料显示,全市耕地重金属污染开展普查监测与修复治理工作,出台了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九年行动规划”,制定了工作方案,完成463万亩稻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与监测,完成衡东县13.48万亩中、轻度重金属镉污染耕地修复治理。
(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1.推进环保模范城市创建。2016年完成了全市创建环保模范规划的编制,市政府批复实施。召开了创模工作调度会,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式运行,餐厨垃圾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过程加紧推进,创模指标得到有效提升。
2.划定生态红线。今年2月,国家对生态红线划定工作进行了调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5月环保部和国家发改委印发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省环保厅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编制了《湖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工作方案》和《湖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方案》,提出了《衡阳市生态保护红线建议方案》。我市以省厅的建议方案为基础,与各县市区完成“两上两下”对接后,经请示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组召开了衡阳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技术评估会,会后按照省技术组专家的意见,与各县市区进行了第三次对接,对衡阳市划定方案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初步方案,划定衡阳市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2156.23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比例为14.08%,较省厅建议方案951.02平方公里新增1205.21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比例上升7.87%。
3.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和修复。一是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共查明我市国家二级以上农业野生植物资源9种。二是建立了全省唯一一个国家级野生大豆保护点——衡山县宣州镇野生大豆原生境保护点。三是坚持保护与开发两条腿走路。按照谁开发谁治理的原则,约束企业开展矿产资源的保护和治理工作,2016年取缔非法矿点150余处,实施矿山整治复绿工程45个。四是生态湿地建设。强化“两区三园”的保护和管理,严控“两区三园”内项目建设。加强生态湿地保护,耒水国家湿地公园通过了国家验收,横江省级湿地公园开展试点建设,新增湿地保护面积8235.57公顷。五是积极推进植树造林。完成人工造林面积49.28万亩,通道绿化6820.9公里,低产低效林改造32.5万亩。
4.生态循环农业建设。一是建设了一批生态循环农业重点工程。如湘米工程建设。基地建设面积达到60万亩,投入项目建设资金2800多万元。亩平增收达200余元。农积极向国家申报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基料化、饲料化、肥料化项目,全省被国家发改委批准20个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中,我市有5个,占全省四分之一。二是推广一批生态循环农业生产模式。如种加养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农业模式,全市70%的养殖专业户利用此模式,利润率提高15%;稻菇菜(花卉)种植模式,形成食用菌生产产业链,全市利用作物秸秆生产食用菌2.2万余吨,食用菌的废弃物种植蔬菜,模式利用面积达到3万亩。“生物链”循环农业模式,用秸秆加工成饲料来养殖菜牛,再用牛粪来养殖蚯蚓,用蚯蚓养殖“三黄鸡”,产生的鸡粪又可以作为农作物肥料,全市利用这种模式消耗农作物秸秆4.2万吨,生产有机肥料4万吨。三是培育一批生态循环农业生产企业。全市达36家。四是建设一批生态循环农业生产基地。以衡山、衡东、祁东为主的席草—稻生产与加工基地,面积达到15万亩。以四个区、常宁、衡南、衡山为主食用菌生产基地,面积达到5万亩。以四个区为主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面积达3万多亩。以七个农业县市为主的优质稻生产基地面积达200多万亩。
三、加强领导和监管执法。
(一)完善大环保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切实压紧压实环境保护各方责任,完善“党委政府主导、环保综合协调、部门共治、企业主体、群众参与”大环保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网格化监管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不折不扣执行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要求,完善环保与公检法联合执法办案机制,坚决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重大环境问题责任追究制度,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和从严追究环保失职渎职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环境治理宣传报道、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动社会公众参与。
(二)强化责任体系建设。全市环保工作目标任务全面纳入到对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和36个相关市直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出台了衡阳市环境质量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环境质量、工作进展督办通报、约谈制度,对没有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履行环保职责不力的单位、在绩效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加强环境保护监管执法。一是强化了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了市县乡三级网格化和特殊网格环境监管体系。实施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制度,对全市2248家企业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77.3%,制作现场监察记录1500多份。二是开展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下发了清理整治环保违规项目的通知文件,清理项目1736个,全部完成整治。三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全省率先组成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12个县市区都成立了公安机关住环保部门工作联络室。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75起。
我局将继续坚持绿色发展,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全面推进生态优美新衡阳建设。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7月6日
主办:衡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衡阳市常胜西路20号 技术支持:衡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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