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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清退环境保护“三同时”保证金的通知

来源:规划财务科   发布时间:2017-12-25 11:40

  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全面清退环境保护“三同时”保证金的紧急通知》(湘环函[2017]681号)要求,我局对结余的市本级“三同时”保证金进行清退,请以下缴纳“三同时”保证金的单位,于2017年12月28日前将缴款票据、工商证明、开户行许可证等资料报送市环保局规划财务科(403室)。

  结余市本级“三同时”保证金的单位如下:

  衡阳德祥制药有限公司筹备组  湖南新科股份有限公司  常宁华升锌业有限公司  湖南新科股份有限公司  衡阳县创富锌业公司  常宁龙鑫矿业公司  衡阳水口山金信铅业公司

  联系人:郑纬邦  联系电话:289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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