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对医疗废物、污水处理处置情况开展现场检查
来源:衡阳县环保局 发布时间:2020-02-06 09:36
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进一步加强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防止新型冠状病毒通过污水传播扩散,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20〕52号)和《关于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废水及特殊垃圾管理的紧急通知》(湘环发电[2020]1号),2月2日起,市生态环境局衡阳县分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现场,每天对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救治医院——衡阳县人民医院以及接纳定点医院污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衡阳县县城污水处理厂的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及医疗废物存放处理情况开展现场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污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转、排放是否达标,医疗废水处置产生的污泥去向,医疗废物是否按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和暂存、污水处理厂污泥消毒情况等。执法人员还现场查看了相关设施运行台账以及污泥消毒台账和自行监测情况等,指导采取加氯等措施进行专门的灭菌消毒,防止病毒通过医疗污水扩散,并要求两家单位在疫情期间加强管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确保达标排放。
友情链接
主办:衡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衡阳市常胜西路20号 技术支持:衡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电话:2892828 邮编:421001 网站标识码:4304000017
网站备案号:湘ICP备10205451号湘公网安备 430408020000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