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株洲车辆段衡阳检修车间位于衡阳市珠晖区广西路39号,衡阳站北侧,现拟进行厂区改造工程,履行环评手续。因运营过程中将产生零件除油清洗水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通过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衡阳市江东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对此,想咨询该单位投产前是否需要设置废水总量控制指标,购买COD、氨氮排污权?如有需要,是按照生产废水污染物排放量还是全厂废水污染物排放进行总量控制及排污权购买?总量控制指标量按照企业厂区废水总排口排放浓度还是经江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排放浓度进行核算?衷心感谢,回复以盼!
回 复
李沐春您好:
您的《关于株洲车辆段衡阳检修车间生产废水排放是否需要购买相关总量指标的咨询》咨询件收悉。
经了解,近日您就相关问题已电话咨询过我局水科工作人员。还有其他问题未能等到答复,请您打电话咨询我局事务中心工作人员,电话号码:0734-2892749。
感谢您的来信以及对衡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