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 复 谭涤之: 您好,您的《为人民服务》咨询投诉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2025年1月31日(大年初三)凌晨4时40分,车牌为陕E·F5115的过境罐车在零陵区发生侧翻,造成车内装载的33.5吨粗苯部分泄漏。在上级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指导下,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全力推进各项处置工作。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环境安全,针对粗苯燃爆风险,迅速疏散转移警戒区内群众。立即组织专业队伍在泄漏流经的雨水管道和溪流沟涧构筑7道堤坝进行截留,将泄漏粗苯有效拦截在潇水河前,并迅速将污染物转运至安全场所进行专业处置。为确保水质安全,在潇水、湘江沿线布设20个水质监测点位进行加密监测,对自来水厂各环节开展滚动水质检测。及时对泄漏粗苯及事发地被污染土壤和管道进行全线专业清理,并运输至专业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置。对居民区大气环境质量开展持续监测。在事故现场安全风险解除,大气环境质量持续稳定达标之后,有序组织疏散群众安全返回。 在事故处置过程中,永州市自来水厂水质始终安全可控,城乡供水正常。经妥善处置,目前事故点周边雨水管网及溪流沟涧的污水和受污染底泥均已清洗完毕。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潇水、湘江水质已持续稳定达标,自来水厂水质始终安全可控,城乡供水正常,有效防范了特重大污染事件;截止2月8日22时解除环境应急响应。 事故发生后,衡阳市处于湘江下游城市,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对生态环境安全工作进行了紧急调度和周密部署,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等相关部门闻风而动,高度关注,认真处置和全面监管监测,做了很多安全防范工作。衡阳市水务集团每天对城区几个水厂的原水开展了苯系物的水质加密监测,目前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感谢您的来信以及对衡阳市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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