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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请求上级加强监督,制止衡东县政府的瞎指挥乱作为将导致环境巨大影响的行政行为  
信件内容  

请求上级加强领导监督,制止衡东县政府的瞎指挥乱作为将导致环境巨大影响的

行政行为


2025年7月10日,衡东县吴集镇五里坪村突然出现一机械施工队,好多推土机、挖土机等工程机械开进五里坪村11组13组地界。经打听,原来是县政府决定在这里建设一大型垃圾处理场,县政府决定今天开工来了。五里坪要建垃圾场这样的大事,村民事先没听说,突然之间,施工队伍和大量的机械设备已来到现场,村民感觉太突然,不能接受,于是自发阻工。县政府一声令下,又来了许多公安人员威胁村民群众,谁非法阻工,将被严肃处理。当天的开工就这样在拉拉扯扯中收场。事后,县政府的官员扬言,谁也不能阻工,垃圾场的项目非实施不可。我们认为,衡东县政府决定将垃圾场建在五里坪村的行为是极为不当的。

一、拟使用的土地虽为国有土地。2012年吴集镇政府在征地时与当地村民签订了书面合同,明文规定被征用的土地只用于油茶的种植加工。湖南省政府的批文更进一步明确了该宗地的用途。现在未经村民同意和上级批准,县政府单方面改变土地用途,是无视村民合法权益,无视省政府批文的非法行为,并且不具有法律效力,村民群众没有义务予以配合,并且有权提出不同意见。

二、拟建垃圾场的地块处于衡东城关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处。距县城2公里,周边还有大量的企业单位,油茶加工厂,大型蔬菜基地。人民不理解为什么必须在这里建垃圾场。2019年由县政府出资聘请的北京某环评公司选择的新建垃圾场在洣水镇合桥村、吴集镇红坪村、洣水镇踏庄村。稍远一点的莫井、德圳等村也有大量的荒山荒坪,县政府却为了方便和节约成本选定为五里坪村。这样的决策,应只有三拍干部才做得出来,前期拍脑袋,中期拍胸部,最后出了问题拍屁股走人了。所谓民主、科学成了笑话,法律被抛在九霄云外,周边村民的意见听不进。剩下的只有强力决策,强力推进,一旦出了乱子,公安压阵。这哪里是依法办事,就只有乱作为和滥用权力了,其胡作非为不激起民愤才是怪事。

三、县政府的某主要负责人给县环保局下了指示,环评必须尽早通过。在某些领导的眼里,所谓环评,就是走过场,掩耳盗铃罢了。可是,周边群众不答应,如果造成了饮用水质量下降,二十万居民的肠胃不答应。今天的环评可以走过场,今后出现了环境污染,谁来负责?

综上,请上级环保部门加强监督领导,坚决纠正将垃圾场建在五里坪村的错误行为。


举报人:五里坪村群众

2025年8月12日


 
办件编号   20250812105694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5年08月12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 答复时间   2025年08月20日  
答复内容  

罗贻斌:

      您关于衡东县大型垃圾处理场的投诉材料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您投诉提及的衡东县大型垃圾处理场是指拟在衡东县吴集镇五里坪村建设的衡东县城垃圾中转站项目,一期建设规模为300吨/日。建设单位最早是衡东县城市执法管理局,2024年12月变更为衡东县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衡东县合桥垃圾填埋场将于2025年底封场不再接收衡东县域范围内的生活垃圾,改由本项目接收县城及周边乡镇的生活垃圾进行压缩后送往衡阳市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最终处置。项目于2025年7月20日进行了地勘和土地平整后,现在一直是停工的,未进行主体工程建设,不涉及环保违法违规行为。

      二、项目用地情况

      项目所在地原属于衡东县油茶小镇项目用地,已于2016年5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用地160亩,由衡东县土地储备中心收回使用权后,招拍挂到了衡东县城乡投资发展公司名下,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县城垃圾中转站规划方案已于2025年5月通过了衡东县大规委会审查,占地面积约15亩左右。建设项目土地用途管制属于自然资源部门职权,相关问题请向衡东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三、项目选址由来

      依据衡东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提供材料,县城垃圾中转运站选址经过多次比选和现场踏勘,最终确定在吴集镇五里坪村。原由一是无须再征地和签订征订协议,有利于加快建设进度;二是经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等多位专家团队现场勘察和严格论证,遵循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确保符合环保要求,不影响地块以后的使用;三是该地块对交通条件、工程地质条件、主城区防护距离、周边用地性质、工程投资等方面优势明显。用奥维地图测量,项目距离衡东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边界约1000米,距离县城取水口约2000米。用地边界300米范围内零星分布了1个油茶加工厂、1个木材加工厂、2个驾校培训基地,其中距离油茶加工厂约300米。距离洣河边蔬菜基地约800米。距离北侧毛家坳居民点(约30户)约300米,距离西南侧的零星居民点约280米。

      四、项目环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规定,150吨/日及以上的垃圾中转站项目环评类别为报告表,由衡东分局审批。城发投公司已委托环评单位湖南晶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环评报告表,预测项目环境影响。项目营运期只设后期雨水排放口。垃圾压滤水、设备清洗水和车间地面冲洗废水每日产生量约15吨,经收集后定期用吸污车送县城合桥垃圾填埋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专管排入洣水。初期雨水和厂区地面冲洗水、车辆冲洗水每日产生量约10吨,经收集后定期用吸污车送衡东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洣水。臭气配备了生物洗涤喷雾除臭系统进行净化处理。严格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噪声采用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减少影响。实地考察衡山县城垃圾中转站等同类项目运行情况,环境影响可控。环评初步结论为项目选址合理、环保措施可行,废水、废气、噪声等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设可行。

      下步衡东分局将组织省市环保专家严格审查项目环评报告,依法依规进行项目环评批复,确保不走过场,积极回应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