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区下横街10号居民楼下的一家废品店经常在店门口切割打砸金属和玻璃制品,发出巨大噪音,有关部门下达了整改书,目前该店依旧没有搬离的迹象,依旧在制造噪音,影响周边住户的正常生活。根据我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禁止在居民居住区开办污染环境的废品收购站及从事污染环境的废品贮存、处置活动。废品收购站通常会产生噪音、异味,可能引发卫生问题,这些都会对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不良影响。该废品店开设在居民楼下,门口未悬挂任何招牌,且在城市道路上堆放众多废品,已经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经常制造噪音,该店是否取得合法的经营许可也存在质疑,此类管理不善的废品收购站还可能引发火灾等安全隐患,威胁居民的安全,建议有关部门尽快责令其改正搬离并罚款,还居民一个安静的生活环境。
回 复
蒋先生:
您好,您的《石鼓区一废品店开设在居民区,且经常制造噪音,且屡教不改》投诉件已收悉。根据衡阳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您反映的问题非我局职权职责,建议您拨打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反映,或者向具体负责管理的市城市管理部门反映。
感谢您的来信以及对衡阳市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26日